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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就业创业服务最新标准2023年版 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学员登记卡

《湖北省基本公共服务要求(2023年版)》中,对就业创业服务与工伤失业保险服务的全新要求进行了介绍。具体服务对象与内容,欢迎来知道看看。

一、就业创业服务

(1)就业信息服务

服务对象:有就业创业需求的年满16周岁(含)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口。

服务内容:提供就业创业与劳动用工政策法规咨询;发布人力资源供求、市场工资价位、职业培训、见习岗位等信息。

(2)职业说明、职业指南与创业开业指南

服务对象:有就业创业需求的年满16周岁(含)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口。

服务内容:为有求职需求的劳动者提供求职登记、岗位主推、招聘会等服务;对有创业需求的劳动者提供创业开业指南等服务。

(3)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

服务对象:年满16周岁(含)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口。

服务内容:为实现就业的劳动者提供就业登记服务。为劳动年龄内、有劳动能力、有就业标准、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提供失业登记服务。

(4)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

服务对象:非公有制公司与社会组织聘用人员,辞职辞退、解除(终止)聘用(劳动)合同、关掉录(聘)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,和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(聘用)关系人员,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,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(境)人员、外国公司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,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,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。

(5)就业见习服务

服务对象: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,16-24岁失业青年。

服务内容:为有见习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失业青年提供见习岗位;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,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

(6)就业援助

服务对象:就业困难人员(含零就业家庭成员)。

服务内容:提供政策咨询、职业指南、职业说明、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。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创业且符合条件的,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。

(7)职业技能培训、鉴定与生活费补贴

服务对象:参与培训并符合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。

服务内容: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参与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,按规定向予职业培训补贴、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与生活费补助。

(8)“12333”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电话服务

服务对象:全部单位与单人。

服务内容: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领域的政策咨询、信息查询、信息公布、业务办理与投诉举报等服务。

(9)劳动关系协调

服务对象:用人单位及全部劳动者。

服务内容:提供劳动关系法律法规政策咨询、劳动用工、薪酬以及劳动关系矛盾纠纷解决等方面指南,提供劳动合同、集体合同演示文本与公司薪酬分配指引等服务。

(10)劳动用工保障

服务对象:用人单位与劳动者。

服务内容:提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、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权等服务。

二、工伤失业保险服务

(11)失业保险

服务对象:依法参保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、失业人员。

服务内容:为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、职工、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。

(12)工伤保险

服务对象:符合条件的参保缴费人员。具体人员范围按照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确定。

服务内容:提供参保经办服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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